2012年4月7日

音樂劇分組

劇本組:蔡瀚陞(組長) 羅科閔 薛黃騰 林彥廷 蘇志文 吳文泰 王文成

道具組:朱廷育(組長) 王儷融 賴昱芃 梁峻誠 陳永富 吳俊翰 陳思羽 蔣至傑 歐陽宇軒

攝影:賴威宏

2012年 電機系送舊活動 贊助商家

-->台南大學電機系系學會全體人員特別感謝下列商家提供之贊助,以讓本次活動能順利圓滿進行


1.小南便當店   崇德路669號   電話:260-0616   贊助金額:$500
   --> 可向本商店外訂便當,可建議系辦列入開會便當之選擇

2.鮮茶道(崇德店)   崇德路640號   電話:289-0122   贊助金額:$500
   --> 凡訂購滿$100可外送

3.大扁食   榮譽街   贊助金額:$500

4.東方美   榮譽街   贊助金額:$300

5.早安美芝城   榮譽街   贊助金額:$200

6.美而美   榮譽街(東方美斜對面)   贊助金額:$500
   --> 老闆很挺學生,一聽到缺經費立即拿出贊助,希望同學多至本商店消費

7.巷子內   贊助金額:$500
  --> 老闆希望開發學生市場,東西料多實在又美味,老闆活潑健談,拉贊助的同學們也多次光臨本店,希望同學也能多到本店消費

8.萌騎士牛排館   崇道路107號   電話:260-6918   贊助金額:$500
   --> 新開幕的店家,老闆大力相挺同學辦活動,也希望同學常臨本店用餐

9.府城魯味(海安店)   海安路二段22號   電話:220-1968   贊助金額:$1000
   --> 贊助者為本店股東,聚餐跟消夜希望大家多多捧場




2012送舊分股名單

S09982001 吳育瑋 美宣
S09982002 粟傑偉 器材
S09982003 朱廷育 美宣
S09982004 薛黃騰 總務
S09982005 曾國峰 活動
S09982006 楊晏宇 美宣
S09982007 賴昱芃 美宣
S09982008 梁峻誠 器材
S09982009 林彥丞 活動
S09982010 洪國評 公關
S09982012 林彥廷 器材
S09982013 蔡明涵 活動
S09982014 王懷逸 活動
S09982015 蘇志文 機動
S09982016 吳文泰 器材
S09982017 黃瑋倫 器材
S09982018 施宣豪 活動
S09982019 余汶珀 器材
S09982020 楊雙丞 公關
S09982021 蔡文賓 美宣
S09982022 黃士維 器材
S09982023 賴威宏 攝影
S09982024 曾式盟 美宣
S09982025 王奕翔 總召
S09982026 魏子淵 公關
S09982027 王文成 網宣
S09982028 歐陽宇軒美宣
S09982029 王上和 公關
S09982030 蔡岳呈 器材
S09982031 林孟穎 公關
S09982032 劉建凱 美宣
S09982033 余政修 機動
S09982034 蔣至傑 器材
S09982035 蔡瀚陞 器材
S09982037 羅科閔 美宣
S09982039 李御琳 機動
S09982040 諶又瑄 公關
S09982041 陳思羽 美宣
S09982042 王儷融 公關
S09982043 陳冠廷 美宣
S09982044 鄭維斌 器材
S09982045 施純暐 器材
S09982046 楊孟穎 攝影
S09982047 周孟諭 美宣
S09982048 陳永富 公關
S09982049 吳俊翰 攝影

電機系2012送舊活動 活動訊息Facebook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50355818381455/

2012年4月6日

期中+送舊活動


時間:通常是五月中
目的:歡送大四學長姐,此為電機系最重要的活動
流程:
1.  這是最大的活動,也是我們系上會拉贊助的活動
2.  大二為主,大一為輔,大三支援,大二最後一次辦活動,下一次就要換成大一了
3.  通常由系會的幹部直接弄,因為牽涉到的金額和規模比較大,通常是由會長或副會長當總召,大一一定要出一個表演,他們的進度和內容要掌握好,100級送舊那個很誇張,唱驪歌還帶看小抄,根本沒有練習
4.  此次的籌畫要早,有可能期初還沒辦完就要規劃了,因為大一第一次表演,表演練習最晚要一個月前開始,多驗幾次,多彩排幾次
5.  主任、畢業班導師一定要參加,一開始確認時間時就要避開他們沒空的時間
6.  當天一定要彩排,師長要聯絡好,最好把流程告訴師長和他們討論,因為有些老師晚上沒空,可能只能擠出幾分鐘,所以要事先安排好。
7.  活動完開檢討會,要教大一辦期末,有拉贊助的話,要確實回饋給店家

100學年度學生會第二學期行事曆

※如活動日期及內容有更改,請依學生會公告為準

2

20開學典禮
22期初器材長會議
28和平紀念日
29期初系會長、社團長會議

3

22學期選課加退選截止
7僑外生迎春酒會
14學生會招募新成員
28民歌初賽

4

23 校慶補假
4 清明節、兒童節
92學期棄選開始
11期中系會長會議
16~21期中考週

5

2民歌決賽
72學期棄選截止
13母親節
5/26~6/9 阿勃勒節
30期末器材長會議

6

6畢業舞會
9畢業典禮
13期末系會長、社團長會議
18~22期末考週
18~22轉系申請
23端午節
25暑假開始

系學會章程


國立台南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學會章程
【壹、總綱】
第1條  本會定名為國立臺南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學會。(以下簡稱 本會)
第2條:  本會以學術研究、聯絡學生感情、培養互助合作精神,並促進各系間交流為宗旨。
第3條:  凡國立臺南大學電機工程學系之在校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4條:  本會會員具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與系學會所有活動之權利。
第5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規章、決議、繳交系會費之義務。
第6條:  本會設會址同於國立臺南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貳、組織組成】
《第一節 - 系大會》
第1條:  系大會由本會會員共同組織,為系學會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監督並維持系學會之正常運作。
第2條:  本會為充實會務,可依照實際需要聘請系主任及教職員擔任指導或顧問。
第3條:  系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必要時召需開臨時大會。        (臨時系大會請參閱第4條)
第4條:  若遇系學會會長之姿請、選舉、罷免、章程修改…等,影響會員權益重大事務,召開臨時大會。
第5條:  大會召開,需系學會會長、系學會各股長、指導顧問、召開會議相關人均須到場,視需求報告、備詢。    
  
《第二節 - 系學會核心組織》
第1條:  系學會核心組織,由系學會會長招募幹部,組織系學會核心組織,其任務如下:
1.         執行系大會之決議。
2.         引領、規劃本會取向,並規劃、執行本會活動。
3.         審核預算、決算及籌募經費,將經費明細送交系大會審查。
4.         擬定修改之章程條例,並送交系大會決議。
第2條:  系學會採年度任期,以該年1月寒假開始至次年1月休業式為任職時間。
第3條:  為達到本會宗旨,得設下列各部,但視實務情形得調整之:
1.         會長:承辦學會活動,統籌、執行系務及掌握本會動態。(附註: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參加全校性會議,例如:學生會所舉行之系會長會議;對內召開常會,並視情況需要召開系大會。)
2.         副會長:協助會長執行系學會事務,會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為臨時會長暫代。
3.         執行秘書:系上各項會議統整及其他文書處理工作。
4.         活動組:辦理系上康樂、體育活動,促進同學感情及交流。
5.         總務組:系上器材之管理、對外租借…等工作。
6.         會計組:本會會計及出納工作。(附註:因本會資本額度較小,暫時將出納併入會計組,若資本額度提升,須將會計與出納之工作分離。)
7.         資管組:負責本會資訊流通、網路管理、檔案管理、攝影…等資訊相關事務。
8.         文書組:處理系上文書相關作業,及美術宣傳等工作。
9.         公關組:除會長外,對外聯絡、宣傳窗口。
10.    輔導單位:請參見第貳章第一節2條。
第4條:  系學會核心組織需定期召開常會,並視需求得召開臨時會。
第5條:  召開常會頻率約2個月1次,系學會核心組織之決議事項需由幹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始成立。
第6條:  需要時可由會員中選立負責人(例如:活動總召、迎新總召、OO負責人等),皆隸屬系學會核心組織,有受大會監督、向大會報告、備詢等責任。
  

【參、會長與副會長之選舉罷免】
《第一節 選舉》
第1條:  本會設系學會會長、副會長各一人,不得連選連任。
第2條:  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為之,將選舉結果報告大會,呈請大會任命。
第3條:  選舉人資格:凡本會會員均具有投票權。
第4條:  被選舉人資格:凡本會大學部二年級會員即具被選舉人資格;若有必要,可由系學會核心組織提名。
第5條:  選舉須於兩週前公告選舉人與被選舉人名單;每年十一月進行改選,並於十二月第二周前完成選舉事宜。
第6條:   成會條件:選舉期間出席投票之會員需達本會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否則流會,擇期改選。
第7條:  會長與副會長選舉:具被選舉人資格者當中圈選,得票數高者當選。

《第二節 罷免》
第1條:  系學會會長如有重大失職或嚴重損害本會權益之情事時,得罷免之。
第2條:  系學會會長罷免案須經全體會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決議始可提出。
第3條:  罷免案提出後,須於二週內召開系大會,會長得於系大會中提出申訴,前項罷免案須經與會會員之二分之一以上贊同始得成立。
第4條:  罷免案成立後,應於二週內召集臨時系大會再行補選,或於會中決定繼任人選之事宜。
第5條:  罷免案若不成立,同一學期之內對同一系學會會長不得就同一事由提出罷免案。


【肆、經費】
第1條:  系學會經費來源:會員會費、系辦協助、活動收入、贊助、樂捐以及其他管道為本會經費來源。
第2條:  系學會會費由會員於新生入學時繳納會費,會費金額系學會視需求調整數額,會費於入學時一次繳清。
第3條:  會費減免辦法:
1.         對象為低收入戶者、身障生。
2.         提出相關書面証明文件。
3.         一經系學會常會通過後,視個人情況不同,將適度減免個人系會費金額。
第4條:  系學會從97學年度開始向轉學生收取系費,金額視當時收取情形繳納。
第5條:  如本系生因故未繼續就讀本系者,退還尚未就讀學期之會費。
第6條:  比賽補助辦法(參加校內外比賽),由各系隊向系學會提報申請,由系學會核心組織審核,支付部分補助。
第7條:  系學會經費只可使用於本系活動所需。


【伍、附則】
第1條:  本學會之會員必須共同監督系學會之運行。
第2條:  本章程如有增修事宜,得由系學會議提請系大會修改之,經系大會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公告實施
國立台南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系學會 新架設部落格 於2012年4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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